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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支柱遇意外車禍 癱瘓昏迷 一家六口生活陷困
案主一家為列冊之低收入戶,案主(30歲)為家管,案夫(35歲)為家中主要生計者,案夫不幸在109/08/26發生車禍,事發至今三個多月,仍癱患昏迷中,家中尚有罹患第一型糖尿病長女(4歲)及發展遲緩次子(2歲)須照料,而案公婆皆無工作,生活開銷龐大,案主要照顧案夫和小孩也無法外出工作,經濟陷入困境。
本會志工前往實地訪視。誠如上述,案主一家住在家族共有祖厝三合院,案夫原在元長工業區從事電子技術員(3萬),3個多月前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因頭部受重創至今已手術三次,最近一次為109年12月16日,目前住在嘉義基督教教醫院治療,因癱瘓無法自理,案主又需照顧小孩每日醫院、家裡往返,有請看護(2,200/天)協助照料及復健,家中每月基本開銷約為2萬元。案長子(6歲)目前就讀大班,次女中班,次子原就讀早療機構,家中發生變故後案主自己帶在身邊一同至醫院,返家接小孩放學後一同照料。案夫有2個哥哥,各自有家庭,公婆身體狀況不佳,收入來源為老人年金及子女給的生活費維持生活,無法給予案主經濟上的協助,且因健康狀況無法幫忙帶孫子及接送上下學,案主娘家家人擺攤賣水果收入不甚穩定,且因事件發生後對案主婆家人不甚諒解,且要求案主離開為此事鬧得不甚愉快,更是無法在精神或經濟上協助案主。案夫於車禍發生後昏迷,16日手術後有稍微恢復意識,但癱瘓在床無法言語,只能眼睛眨眼或動手指頭回答案主提問,但10次中才回答1~2次,復健進度較為緩慢。案次女因每日需施打胰島素(早、晚各一次),案主每日需打完後再送去幼兒園,隨即趕往醫院照護先生,也藉機會跟看護學習如何照護及復健,無法工作。目前案家低收資格剛通過,案夫醫療費用有減免,每月雖有低收加孩子們的補助共18,264元,仍入不敷出,案主暫時無法工作,生活確實困難,故本會先撥付生活濟助金12,000元,祈能協助案家度過眼前難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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