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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20歲)於六月檢查出罹患骨癌,8/5榮總開刀,半年每月需回診復健,為低收入戶
案主(20歲)於六月檢查出罹患骨癌,8/5榮總開刀,半年每月需回診復健,為低收入戶,案母(53歲)去年12月因骨刺開刀,在家休養,原本預計7月份要返回工作職場,不料案主確診骨癌,開刀後復健需人照顧,案母暫時也無法工作,案家經濟陷困。
志工實地訪視。案主與案母與案外婆(70歲)同住眷村,案母曾有三段感情,案大姊與案二姊為第一任老公的小孩,案大姊(36歲)因與原單位同事處不來,故北上至新竹工作,因開銷大只能每月寄2,000元回家補貼,案二姊(35歲)與二姐夫因投資失利被投資人告,110/01/27已入監服刑,案三姊(23歲)與案主為案母和前男友所生,兩人無婚姻關係,因個性不合而分開,由案母扶養,案三姊成績優異讀中興大學,7月搬出與友人合租於學校附近,月租12,000元,打工賺取生活費。案母的第二段婚姻,並無子女,97年因老公不舒服就醫檢查,發現已肝癌4期,一個多月後就離世了。案家為低收入戶,案主每月補助6,825元,案外婆老人年金4,100,案母原在流浪狗救援中心工作,月薪18,000元,去年12月因骨刺開刀在家休養。案主考上大學後,課餘時間會在校打工,每月6,000元,至少還能貼補家用,但今年6月檢查出罹患骨癌後,8月開刀,後續半年仍要回診復健,目前案主需靠助行器輔助行走,而案母要照顧案主也無法回工作崗位,生活已陷入困境,懇請各界伸出援手,協助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