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0733
案主(42歲)原為建築工人,因車禍導致無法工作,無收入,又因開刀細菌感染,生活陷困
案主(42歲)原為建築工人,因車禍導致無法工作,無收入,又因開刀細菌感染,生活陷困。
案主在國中時案父罹癌病逝,當時案主與案母及案弟因有磨擦而離家獨自在外生活,至今無聯繫。自述與前女友育有三子三女(23歲、13歲、12歲、11歲、10歲、8歲),並提到最小的孩子並非親生,而案主因卡債問題,從事地磚施工所賺來的錢(5萬/月)都由前女友管理,105年因故導致前女友帶6個孩子及案主存款離開,沒再聯繫。後來才發現孩子們監護人均是前女友,而輾轉得知目前小孩都在社會局。案主原從事磁磚施工工作,住在老闆提供的宿舍(6,500/月),因本身有負債,每月收入扣除房租及基本開銷,幾乎都用來還債,去年4月份終於把負債都還清,原以為生活就此平順,不幸在今年7月份因閃避車輛而撞到停放路邊的轎車發生車禍,案主本身無照駕駛,第二次被抓(罰24,000),被撞車主要案主賠償5萬元修車費,案主右腳骨折,目前仍拄著拐杖行走,而事發後才雇主並未幫案主加勞保,且在事後己辦理脫產,上述兩件均在訴訟中,案主發生車禍後,公司宿舍已無法再住,目前租屋處是社工協助尋找的,案主車禍後動過兩次刀,社工協助轉介多家慈善單位,近12萬元濟助及原有積蓄全用來負擔醫療費用,而租屋處房東扣完押金後也告知,請案主於本月底搬走,目前案主手邊沒錢,僅靠社福單位所提供的物資果腹,而要找尋新租屋處也需一筆費用,生活已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