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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737
案主(54歲)離婚多年,原為務農臨時工(8-9,000元/月),因罹患子宮頸癌,一年無法工作
案主(54歲)離婚多年,原務農臨時工(8-9,000元/月),因罹患子宮頸癌,近一年無法工作,目前與同居人(65歲)及其女兒、女婿及同居人兩孫女共6人同住,訪視當日,案主較沉默甚少發言都是同居人與志工對話。案主每周回北港媽祖醫院作為期2天化療,大孫女星期一至五在斗南特殊學校上課,假日返家有申請居家照護4小時協助大孫女照護,小孫女就讀幼稚園大班,案主身體虛弱只能幫忙照看小孩,經濟重擔靠同居人,詢問其女兒女婿是否有工作,表示有但不知其工作性質及收入狀況,詢問案主娘家人可否協助時,同居人表示並無往來。案主有低收身障津貼9,485元,房租每月4,500元,與同居人女兒平均分攤,兩家人生活開銷各別計算,案主每月基本開銷約為1萬5左右,靠津貼及同居人打零工過活。同居人做打掃工作,問其工資只回答需工作4小時但不願告知薪資,冰箱裡放都是剩菜剩飯,案主化療後心臟功能變差,體況差無法工作,需要申請補助。
項次 捐款日期 捐款人 捐款金額
1 2025/05/02 林金俊 100
2 2025/05/02 郭芸熙 100
3 2025/05/06 steve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