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0755
案主(46歲)未婚,在公部門擔任臨時行政,有一子(9歲),案主車禍,114年3/30住院後進行
H0755案主(46歲)未婚,在政府部門擔任臨時行政,育有一子(9歲),案主因車禍,114年3/30住院後進行韌帶重建手術,目前無法工作無收入,意外發生後孩子上下課需要請他人協助,飲食有時也會靠外送平台。醫生建議須使用助行器並休養三個月,領有低收第四款。志工訪視案主告知車禍發生後生活極不方便且孩子年紀尚輕上下課都需拜託他人協助送到學校。案主僅有一個弟弟住在台中也是身心障礙人士,生活並不寬裕。由於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還在釐清,現也沒有拿到任何的賠償。案家租屋且要撫養一個9歲國小孩童,生活所需無力負擔。